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份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2月,我局共接到从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佛山市政府12345行政服务热线平台、禅城区睿智城市服务平台等渠道转来的价格投诉举报(含咨询)共计172件,办结 127件,办结率73.84%。按来件性质进行分类:交通运输(主要涉及停车服务收费问题)118件、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收费 25件、明码标价11件、其他类别18件。
二、具体情况分析
12月份的价格投诉举报(含咨询),较上月度有所增加,市民反映的价格问题总体比较多样,仍集中在停车收费争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等方面,呈现以下特征:
(一)停车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上月有所增加
本月停车服务收费的咨询投诉举报共118件,占总数的68.6%,除政策执行的问题外,人为多收费用也是引起的争议的重要因素。如,市民反映其于2021年12月1日10点左右在某停车场停车,该车场收费指示牌写明8点到21点停车只收费5元,但市民15点50分出停车场时,被保安人员收费10元。市民认为商家没有按指示牌收费,存在乱收费的情形,要求相关部门介入依法查处。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检查。经查,当天该保安员确实收取了该投诉人10元的停车费。涉事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表示,对于此次保安员超额收费的部分,该公司将会主动将超出收费标准的部分退还给该车主,希望投诉人能谅解。同时,已经责令项目负责人对该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日常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单位也会不断的完善,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政策,避免多收费用的情况。
(二)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收费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上月有所增加
本月涉及房地产价格与物业收费投诉举报共25件,占总数的14.5%。主要为物业收费争议,集中表现为对新旧收费政策的收费标准差异的理解存在争议。如,市民其购买某开发商的公寓,发现该公寓计收的公摊面积达68.38%,认为一般公寓收取的公摊不超过30%,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无果,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该涉事商家已将经监制的销售价格材料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根据现行的价格管理政策,公寓的销售价格没有纳入定价监管范围,实施市场调节价,同时也没有规定公寓公摊面积的限制。关于调整公摊费用的问题,以商家与购房者签署的合同为准。对于投诉人的诉求,我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商家表示不接受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及相关政策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人。
(三)消费纠纷附带的明码标价举报仍时有发生
本月明码标价问题的咨询投诉举报共11件,占总数的6.4%。产生相关投诉举报的原因多为消费者与商家产生了消费纠纷,从而附带反映商家未明码标价问题。如,市民反映通过网上了解到医院做人流只需要1800元,但某医院的人流手术要2800元,以现场没有明码标价为由,要求医院退款。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被投诉方已明码标价,手术前双方也确认价格。由于医患双方沟通出现误会产生了争议。最终经我局协调,涉事医院已退回投诉人2000元,投诉人表示接受。
价监竞争股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