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禅城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二、项目内容简述:为大力拓展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以来,我局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形式,分别开展了治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工作。运作至今,取得明显成效,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及群众的一致肯定。为巩固成绩,继续扩大我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惠及更多群众,更好地便民利民,我局拟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社工、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派驻到各调委会及调解室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三、项目资金:60万元/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3天,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提出。
联系人:孔剑蕾
联系电话:82703172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