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物价局切实规范秋季学校收费秩序
为了确保教育收费政策不走样,不出现偏差,真正实现阳光教育收费,兴山县物价局于9月11日组建了两个督察组,分别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学校进行开学收费巡视和督察,全面规范全区秋季收费秩序。
一、明确督察范围。全县范围内各学校由检查分局抽调6人对其开学收费进行巡视和督察,做到巡视无遗漏,无死角,无空档,达到巡视面100%。
二、明确督察内容。一是巡视和督察开学期间各学校收费公示是否规范、项目是否清楚、标准是否准确、所持《收费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二是巡视和督察各学校是否按国家规定收费政策执行,有无搭车收费行为;三是巡视和督察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自愿的原则,是否签定了相关协议。
三、明确督察方式。采取一看、二问、三调査、四查证、五回访的形式,看:重点了解收费公示内容完整性、准确性、正确性;问:向缴费学生详细询问了解具体情况;调査:重点是向学生家长了解缴费情况,向学校教师了解收费情况;查证:主要是查看相关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和相关记录;回访:事后向学生、家长、社会知名人士及新闻媒体进行实地回访,了解详细收费情况;确保收费不走样。
对巡视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到各学校,责令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和纠正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