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镇仙女镇积极落实鲁港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方元元 王政)鲁港水库是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地,仙女镇作为鲁港水库所在地,主动承担起水源地保护之责,积极落实四项措施大力开展鲁港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安全、洁净,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鲁港水库周边涉及鲁港、石岭、五通庙、桃店4个村及晒金山、果园场2个林场,周边住户143户。今年以来,镇根据《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鲁港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全市新规划区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文件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学习相关规划,研究保护措施,并通过广播、张贴通告、标语、干部走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宣传鲁港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政策,使周边居民对保护规定知晓明白,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饮用水源保护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搬迁。在8月份接到市政府关于鲁港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督办通知后,镇高度重视,将鲁港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当前和今后一项常规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了专题办公会,研究搬迁方案和资金渠道,成立了餐馆关停、房屋拆迁及公墓搬迁三个工作专班。目前,乡下人家、永安桔苑、鲁港渔村等餐馆已于9月份关停;取水点附近李忠全房屋拆迁正在洽谈之中,预计在11月底以前可以完成拆迁;石岭村公墓已完成选址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场平,拟在11月30日前可完成搬迁。
三是出台有力措施。镇在鲁港水源地保护上出台了四严禁措施,即在鲁港水库最高水位岸线200m以内,严禁新建及改扩建建筑物。在承雨面积内,严禁新挖鱼池,严禁发展新的养殖业。已有鱼池,各村及林场要做好宣传工作,严禁扩建。同时,镇对周边房屋、鱼池等进行了登记锁定,建立了巡查制度,镇职能部门将鲁港水库列为重点区域巡查外,在沿线各村、林场分别聘请了一名巡查员,加强对区域内违建及污染的巡查力度。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为确保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和效能考核范畴,成立了以镇长周金锋为组长,分管城建、土地和环保工作的副镇长余忠国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切实负责起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同时,镇效能办加强对镇责任领导和沿线村负责人的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
编辑 贲先星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