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表彰汉阳区检察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武汉市共5家(湖北省30家)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汉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光荣上榜。
汉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合影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由12名干警组成。近三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件,依法依规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获评武汉市示范巾帼文明岗、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贡献集体嘉奖、武汉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武汉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个人。此外,1名干警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坚持专业化办案与人文关怀相结合。针对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强迫卖淫等女性易成为被害人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第一检察部会指派女检察官专门办理。在侦查阶段,考虑到妇女儿童心理创伤等问题,第一检察部会精心安排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女检察官提前介入,给予心理疏导、引导取证,减少对妇女儿童的伤害,引导被害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坚持多部门协作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针对个案特殊情况,第一检察部积极联系政府、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拓宽救助途径,开展联合救助,制定可行的帮扶政策,给予多方面帮助,让妇女儿童真正感受到法律公正和政策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