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出台12条举措构建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为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商务厅联合印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行动。
《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意识、推动民营企业质量创新、加强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拓宽民营企业影响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等12项重点任务,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助推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与工商联、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及时分析新情况、掌握新诉求、解决新问题,引导窗口服务单位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总结宣传,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民营企业需求,加强质量技术服务,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攻关、质量创新内生动力,推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加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