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挥市级统筹优势加强大病医保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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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7日发表
一是提高年度筹资标准。今年将大病医保从每人每 年 60元统一提升到80元,个人承担40%。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承担部分从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中划拨,政府和单位承担部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加城乡医保的 大病保险筹资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二是做好基金统收统支。进一步夯实大病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机制。全市统一编制基金预、决算,市医保中心根据预算和各县 (区)大病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向市财政局申报拨款,同时按照“政保合作”协议与合作方进行保费拨付和年度清算。三是统一监管保险基金。加强与第三方合作,统一对全市大病保 险基金运行情况开展全面分析和监管,确保大病保险市级统筹顺利运行和基金收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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