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康平县农村环境三年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至2023年是以衔接改厕模式作为治理模式的。制定方案时,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指南还没有实施。
现在实际情况是康平县2021年改厕工作没有按计划实施,2021年做的都是2020年的整改工作。如按照原方案实施,康平县农村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将无法完成。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依据最近所出台的《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的意见,采用农村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替代原方案中衔接改厕模式。
一、具体工作内容
2021年,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实施办法,完成1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2022年,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实施办法,完成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2023年,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实施办法,完成1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鼓励农户节约用水、源头减量、应用尽用。洗菜、洗米水等可浇灌庭院菜园、花园或果园回用。
洗衣、盥洗污水可用于庭院抑尘或硬质铺装地面清洁。
厨房污水、洗涤污水等不宜排入户厕贮粪池。
窨井应做防渗措施,将生活杂排水有效收集,经预处理、小型人工湿地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
处理后排放出水水质应满足DB21/3176的相关要求。根据出水回用用途,处理后水质应满足GB 5084、GB/T18921等相关要求。
2、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账
建制村台账包括村庄、黑水及灰水基本信息、地下水监测、地表水巡查等记录内容。
村委会应入户逐个填报完成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账,台账包括厕所和窨井类型、清掏方式、清掏量及去向等内容。
行政村应做到记录填报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管理档案形成纸质文档备查。采集电子档案留存。
行政村内宜设立生活污水资源化宣传展板,向农户发放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告知书等宣传材料。
3、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效果评价
以地下水监测自然衰减为技术手段,且获得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仅用于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效果评价。在行政村区域内布设地下水监测点,监测点选择以可覆盖行政村四至范围的农户为主,农户自备井半径30米内不宜有养殖户和养殖场。
选用3-5个农户庭院内经常使用的民用自备井或生产井为监测井。个别地区无法满足自备井数量的行政村,至少选用1个民用自备井为监测井。
监测井应设铭牌,铭牌包含井编号、农户姓名、经纬度、井深、地下水水位等相关基础信息。现有地下水井的筛选要求及维护可参考HJ 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以潜水监测为主,地下水监测井深度宜不超过60米。采样频次为每年8月和12月各监测1次。
监测项目选择与黑灰水污染特征相关的地下水水质指标6项,其中:一般化学指标为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耗氧量;微生物指标为总大肠菌群;毒理学指标为硝酸盐及亚硝酸盐。
结合6项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当监测数据满足地下水GB/T 14848 Ⅳ类使用用途,判定行政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有效;当监测数据年度变化幅度较大,水质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或无法满足地下水GB/T 14848 Ⅳ类使用用途时,应调查地下水水质变化原因。
未达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效果评价要求,判定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未有效治理的村庄,需采取实施改厕、封闭窨井和未防渗粪坑、建设边沟和氧化塘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或实施截污纳管工程等措施。
三、资金保障
2021-2023年,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共需资金50万元,资金全部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和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县级财政投资。
***1:2021-2023年三年行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清单(调整).xls
***2:康平县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4-25.pdf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