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深入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
近期,我区结合实际,深化改革认识,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保障,努力构建上下一致、运转高效、体系完备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明确改革任务。研究制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从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制度、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执法保障等八个方面,对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改革任务,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为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升执法能力。区应急管理局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在原有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大队的基础上,增设6个中队。按照“体量相当、就近管理”的原则,实行按区域派驻中队执法,不断推进分类分级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作为一线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堡垒作用,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释放长久效力。立足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组织(编办)、司法、财政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务实管理,不断推进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细,学习借鉴周边地区执法改革工作的亮点特色做法,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践行“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等执法模式,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效能,推动全区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