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旧马路商铺及东风居委会物业招租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 1月 9日上午9:30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下称“交易中心”)对位于容桂街道旧马路商铺及东风居委会物业的承租权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所在位置:容桂街道旧马路商铺以及公租房、容桂东风街4号(东风居委会办公楼)、容桂工业路50号、容桂工业路69号、容桂工业路70号、容桂青年路2号之一。
(二)租赁物现状:
1)旧马路商铺租赁物业的范围: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容桂街道旧马路4号 | 84.53 |
2 | 容桂街道旧马路6号 | 276.86 |
3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12号 | 162.46 |
4 | 容桂街道旧马路43号 | 72.52 |
5 | 容桂街道旧马路38号 | 30.24 |
6 | 容桂街道旧马路40.42号 | 47.26 |
7 | 容桂街道旧马路49号之二 | 136.01 |
8 | 容桂街道旧马路52、54号 | 70.57 |
9 | 容桂街道旧马路53号 | 110.38 |
10 | 容桂街道旧马路55号 | 85.77 |
11 | 容桂街道旧马路***号 | 21.30 |
12 | 容桂街道旧马路71号 | 17.49 |
13 | 容桂街道旧马路71-1号 | 153.48 |
14 | 容桂街道旧马路75号 | 90.52 |
15 | 容桂街道旧马路74号 | ***.04 |
16 | 容桂街道旧马路74号之一 | 139.07 |
17 | 容桂街道旧马路87号 | 41.61 |
18 | 容桂街道旧马路78号之一 | 18.91 |
19 | 容桂街道旧马路80号 | 21.04 |
20 | 容桂街道旧马路82、84、86号 | 73.45 |
21 | 容桂街道旧马路95、97号 | 115.12 |
22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1号 | 88.66 |
23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8号之一 | 292.54 |
24 | 容桂街道旧马路112号 | 78.93 |
25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1号 | 45.83 |
26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7号 | 28.46 |
27 | 容桂街道旧马路118号 | 122.07 |
28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0号 | 37.25 |
29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9号 | 39.33 |
30 | 容桂街道旧马路141号 | 52.30 |
31 | 容桂街道旧马路145、147号 | 55.20 |
32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0号之一 | 10.78 |
33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2号之一、之二 | 20.28 |
34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2号之三 | 9.78 |
35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6号 | 19.96 |
36 | 容桂街道旧马路128、130号 | 33.32 |
37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2号 | 19.97 |
38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2号之一、134号 | 45.06 |
39 | 容桂街道旧马路140号 | 8.43 |
40 | 容桂街道旧马路142号 | 8.98 |
41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0号 | 26.88 |
42 | 容桂街道旧马路96号 | 284.15 |
43 | 容桂街道旧马路72号 | 62.08 |
44 | 容桂街道旧马路49号之一 | 68.96 |
45 | 容桂街道旧马路47、47号之一 | 286.53 |
46 | 容桂街道旧马路151号 | 150.05 |
47 | 容桂街道旧马路151号之一 | 13.27 |
48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9、111号 | 152.56 |
49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7号 | 54.66 |
50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5号 | 68.87 |
51 | 容桂街道旧马路16号 | 40.77 |
52 | 容桂街道旧马路136、138号 | 37.53 |
53 | 容桂街道旧马路108号 | 26.89 |
54 | 容桂街道旧马路157号 | 4441.24 |
55 | 容桂街道旧马路三座后座首层 | 174.52 |
合计 | 8738.72 |
2)东风居委会租赁物业范围: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容桂东风街4号 | 2660 |
3)原坚得利制衣厂: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工业路50号 | 6068.4 |
4)原容奇针厂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工业路69、70号 | 1934.6 |
5)原青年路小学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青年路2号之一 | 3060.01 |
6)旧马路公租房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1 | 旧马路商铺之上 | 4513.05 |
上述建筑为混合结构,建筑总面积约26974.78平方米。上述物业位置详见租赁位置图。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年。出租方有权分期分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物。租赁物以双方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租赁期限,为期20年届满。租赁物移交后前3个月为免租期(含装修时间),如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竞投固定租金,固定租金竞投底价: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月(小写:¥122700.00元/月)。
若出租方分期分批移交租赁物,租金按照已移交部分的租赁物的面积占比分摊折算固定租金进行收缴。
(五)竞投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0000.00元)。
(六)租赁评估及咨询服务费:
1、评估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小写:¥15000.00元),由竞得人支付,在本合同签订日起3天内,竞得人须向出租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付本标的物的评估费¥15000.00元。由评估公司开具***。账户名称:佛山市博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黄金支行,账号:013****0021894。
2、咨询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在合同签订日起3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的账户缴付本标的物的咨询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账户名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大良支行;账号4446***********69。
(七)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小写:¥5000000.00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日起3天内,向甲方支付。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0000.00元),合同签订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期满在承租方无损坏出租方建筑物和履行合同完毕的情况下,出租方原数返还给承租方(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九)免租期:租赁期内,租赁物移交后3个月为免租期(含装修时间),如遇节假日不顺延。
(十)用途:商业用途,经营产业应以传统特色行业为主,租赁物的用途为商业,包括土特产、特色餐饮、特色文化(例如:打铁、竹器、珠宝首饰、婚庆、民俗用品、民宿等)、传统文化工艺展示等产业。承租方引入前述产业外的商户,必须取得出租方的同意,且需符合规划建设。承租方应引入有非物质文化传统技艺、老字号产品或名优产品的商户。
(十一)固定租金递增情况:每三年在前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如此类推,至合同期满。
(十二)浮动租金:浮动租金特指按承租方使用涉及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需缴付的除固定租金外的租金,具体计算方式为:以承租方每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营业收入的5%向出租方支付。双方于每年2月28日前对承租方上年度的营业额(以税务机关核定征税的营业额为准)进行确认,如遇国家或项目地地方规定的假期日,则按假期结束之日顺延相应的工作日。浮动租金按年收取,承租方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出租方付清上年度浮动租金。
(十三)租赁物的办理水、电、燃气开通(含开表)及安装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十四)租赁物使用范围:按合同具体要求。
(十五)租金收取方式:每月租金在当月十五号前以银行代扣方式交纳。
(十六)建设投资要求:承租方需在该项目投入改造资金不小于4000万元。并自租赁物移交之日18个月内完成。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数据为准(审计费用、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项目分期推进移交的,具体的投入约定按实际移交物业计算的面积分摊折算投入改造的资金。物业全数移交的,最终合共需要满足整体投入不小于4000万元。
其中因城市规划改造、道路改造等原因导致改造建设施工期延长,承租方应即时向出租方书面确认,出租方有义务顺延投入期限。
投入资金用于改造修缮加固及装饰原建筑物、原建筑物外立面改造、营造周边景观,入户线路升级改造、建设停车场、绿化升级改造、灯光亮化工程等。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承租方的投入改造资金少于4000万元,承租方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补充投资;其后,该审计评估机构再进行第二次审核(评估),若核定承租方投入改造资金仍少于4000万元的,承租方按照4000万元与最新核定实际总投资的差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十七)出租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包含固定租金和浮动租金)。
2、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随时对承租方承租物业及财产的使用状况、范围、功能、安全性进行检查,并责令承租方进行维护整改。有权对承租方经营的合法性及是否按合同规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等情况监督检查。
3、出租方保证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所承租的物业及财产拥有独立的使用权。
4、出租方应尊重承租方的合法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检查为名干涉承租方的合法正常经营活动。
5、出租方积极推进旧马路的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及城中村电网建设。若在资金、规划、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力争在本合同签定后两年基本完成市政道路改造。
6、承租方负责办理消防、环评、节能、工商等审批手续和费用,出租方提供协助。
7、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宣传,出租方具有冠名权,且出租方有权在租赁物内部和外墙进行自身宣传和公益宣传。
8、出租方积极推进以旧马路作为容桂时光项目的保育试点,尽力协助整路段的改造及提供必要协调。
(十八)承租方的义务:
1、承租方应每年购买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保障租赁物业范围内的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每年的保险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承租方需在物业移交后60天内完成投保手续,每年的保单需向出租方提供复印件备案。若出租方分期分批移交租赁物的,按照已移交部分的租赁物的占比分摊折算保险金。
2、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向出租方支付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人民币500万元。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退款时间: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概念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进场开工10天后退质保金20%;完成形象工程量达到30%退质保金30%;完成形象工程量达到50%退质保金20%;完成形象工程量达到80%退质保金10%;工程全部竣工并完成相应的审计评估手续后(即乙方完成不少于4000万元的改造投入)退还剩余的质保金。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不计息原额退还。承租方应聘请双方认可具备资质的监理机构,监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实施改造建设前,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交概念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且需经得出租方同意,施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后,承租方可推进后续的报批及施工。工程质量由监理机构监督,形象工程量由监理机构依据经出租方备案的施工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总额80%的范围内退还时,出租方将以监理机构审核的形象工程量数据为依据;剩余的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退还,出租方将以审计评估机构对4000万元改造投入情况的审核意见作为依据。
3、在租赁范围内的修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需对公众开放(包括但不限于休闲公园、停车场),不能封闭做私人会所。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拆除旧马路现有的建筑物,只可以加固及修缮使用,并由承租方自行出资对旧马路出租物业进行修缮加固原建筑物、原建筑物外立面改造、营造周边景观,电力设施及线路升级改造、建设停车场、绿化升级改造、灯光亮化工程等工作,实现对旧马路总体形象提升。
5、东风居委会(容桂东风街4号)出租物业承租方须对建筑物加固及修缮使用,如需拆除重建,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重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规划、发展改革、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东风居委会需要易地安置的,承租方需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属于承租方所承诺的4000万元以上的改造投入)作为东风居委会新址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款。
6、在改造期内,承租方对项目实施的改造,加固、绿化等建设,须在施工前把相关方案书面材料报出租方审核或备案后方可施工。
7、承租方确认已对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业和地块的权属、现状规划、现状、位置、所处环境、面积、用途性质、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已存在的租赁情况等充分了解,并愿意全部接受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方不得以前述理由解除本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
8、承租方须按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承租的物业及财产,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结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动、拆卸承租物内的各项附属设施,不得改变各项财产的用途。
9、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贷款、借款抵押。不得以租赁物业为第三人的债务做抵押担保,不得以租赁物抵偿任何债务。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由承租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若承租方转租物业,承租方保证次承租人需承担本合同承租方的合同义务。承租方不得一次性收取次承租人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的租金。次承租人违反本合同承租方的义务视为乙方违约,承租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责任。
(十九)其他事项:
1、承租方在接收租赁物100天内不进场改造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将租赁物或场地另作出租。
2、本出租物业凡涉及属于规划变更或出租方需收回,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向出租方移交租赁物业,出租方在收回租赁物业之日起将该部份面积按实际相应扣减,实际收回的建筑面积按照具有资质的测量机构所确认的数据为准,租金进行调整:租金=合同约定的当期租金×[(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收回的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涉及承租方的投入投资赔偿补偿的约定:收回的租赁物业,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需双方认可,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对收回租赁物业的承租方方面所投入成本的剩余价值进行评估,出租方按照评估结果向承租方就承租方方面评估所投入的剩余价值进行补偿。承租方因出租方收回租赁物业的其他损失(包括不限于投资预期收益损失、间接损失)不作为评估项目,出租方无需赔偿。
(二十)其他要点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二、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现场竞价,价高者得方式成交,每次举牌竞价将提高2000元/月,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三、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当日(2018年1月9日)上午9:00前(以银行收讫时间为准)将相应的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账号:106****0174456)。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2018年1月9日上午9:00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汇款人姓名、旧马路及东风居委会等物业招租竞投保证金),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同一宗竞投项目每个实名进账账号只能参加一次。若竞投保证金付款人的名称与竞投人不一致的,须由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出具《缴交保证金声明》。参加竞投当日凭前述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办理竞投申请手续。
(二)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不能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投人需在签订合同当天缴清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在签订合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未能竞得租赁权的竞投人竞投保证金将在竞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竞投人必须无条件确保竞投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足额、按时及实名达帐。如竞投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帐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方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留追讨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申请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帐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在竞投会期间,必须亲自或与被委托人一同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没按本竞投文件约定,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下称“交易中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并报价竞投标的物的,出租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已缴交的保证金。
四、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机构的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二)参加竞租的竞投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三)投标人曾主导参与2.7万平方米建筑或土地面积以上(含2.7万平方米)城市更新活化项目。须提供城市更新活化项目的合同文件以及行政单位出具的城市更新活化项目认定材料(资料需反映更新活化面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若拖欠出租方租金的单位,须在缴交完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六)最终竞得人需在竞投结束后三个月内成立下属控股项目公司,作为承租方及改造运营主体更新活化本次出租物业,项目公司与出租方签订***所列的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期内,竞得人应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七)出租方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对出租方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参加竞投。
(八)对于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迭序的单位,出租方有权拒绝其参加租赁权竞投会。
(九)竞得者需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验收等申报有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2018年 1月9日上午9:00至9:30)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下称“交易中心”)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2、办理竞投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竞投人身份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城市更新活化项目的合同文件以及行政单位出具的城市更新活化项目认定材料(资料需反映更新活化建筑或土地面积为2.7万平方米以上(含2.7万平方米))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2)委托他人竞投的,如单位竞投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竞投的,必须填写申请书上的委托书。如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证明文件齐全并符合规定的方可参加竞投。证明文件经查造假的,没收竞投保证金;因造假骗取签订租赁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装修抵押金) ,解除租赁合同。
3、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租会场、及没收其保证金。
4、竞投人办理竞标登记手续时,竞投人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有效报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该竞投人50%竞投保证金;中标的竞投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取消该中标人资格,没收该中标人100%竞投保证金,并有权重新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5、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对承租用地的建设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其他事项按《竞投须知》执行。
7、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容桂街道旧马路商铺及东风居委会物业承租权竞投文件》(文件号:RG2017005号)。
六、竞投公告发布媒体
竞投公告媒体发布为:容桂人民政府网、租赁物现场。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等)将于容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租赁物展示时间:2018年 1月8日,预约电话:0757-26610255、28381616。
七、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容桂人民政府网自行《竞投文件》,或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0号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免费领取《竞投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0号
联系人:陈先生、何***、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26617515、26610255、26615785、28381616
(二)交易场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东宏业路12号2楼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81006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容桂街道旧马路商铺及东风居委会物业承租权竞投文件》(文件号:RG201700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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