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区政协第一次常委会议召开
2月11日上午,十届区政协第一次常委会议召开。
区政协主席陈为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彭健康、孔祥锦、黄华春,区政协秘书长叶启云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区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协要坚持对标对表,学出坚定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矢志不渝捍卫核心地位、维护核心权威、紧跟核心奋斗,进一步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侧重落地落实,学出思路举措,全面加强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努力推动会议精神在沙湾政协落地见效。要着眼大局,学出全局观念,加强对国之大者、省之重者、市之要者、区之大计的理性认识,加深对市委“345”、区委“1145”工作思路的理解把握,进一步认清发展方位、把准着力重点,确保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报告人《关于召开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邀请出席开闭幕大会和在主席台就座领导名单(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建议名单(草案)》《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政协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区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政协部分工作机构领导成员任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