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12-1号地(即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N:23°26"51",E:112°56"22";
建设内容: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12-1号地,企业现有项目以坯纱等为原料,通过整经、染色、水洗、上浆、烘干等工序生产加工浆染纱线5900万米/年,约8850t/a。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为适应市场变化以及行业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浆染纱线5000万米/年(约7500t/a),并增加相应的生产设备,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企业年浆染纱线10900万米/年,约16350t/a。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坚
联系电话:139****7552
电子邮箱:40481998@qq.com
(三)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气:纤维尘,浆染废气,恶臭,厨房油烟。
②废水:浆染加工废水,生产杂用废水,生活污水。
③固体废弃物:废染料、助剂及其包装物,不与染料直接接触的包装箱、包装袋,纤维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④噪声:各类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⑤环境风险:储存、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生产系统潜在风险;废气、废水事故排放。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纤维尘通过络筒机除尘装置收集或被车间内过滤除尘装置截留后,极少部分以无组织方式排放。染色、上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通过大功率抽风换气装置引致车间外,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厂内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及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格栅预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工业园的污水管网输送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41号,即暂缓执行GB4287-2012中表2和表3的苯胺类、六价铬排放控制要求,暂缓期内苯胺类、六价铬执行表1相关要求;以及暂缓实施GB224287-2012修改单中“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应达到直接排放限值”)的严者,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白岭涌—下把水涌—九曲河。
③固体废弃物:废染料、助剂及其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与染料直接接触的包装箱、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供应商和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纤维尘由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委托厨余垃圾处理单位清运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合理布置;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
⑤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合理平面布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评价结论
项目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建设单位通过有效管理,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防治措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在此基础上,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佛山市三水大昌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