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149号
关于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申请对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
二、项目名称: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意路以西、高明河以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66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5.9平方米,容积率面积3209.77平方米,基底面积3536.94平方米,容积率0.48,建筑密度53.07%,绿地率15.01%,配套停车位7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4个,分别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CASS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及中间水池、V型滤池、紫外消毒池及计量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滤池、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楼及维修间、出水仪表间。
14个单体合计总建筑面积3505.93平方米,总计容面积3209.7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3536.94平方米。
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3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4月1日
***:公示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