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17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19〕17号
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西、高富路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粤(2016)佛高不动产权第000286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185.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须在2018年5月25日之前动工开发建设,须在2021年5月25日之前完工并申请竣工。经核查,宗地目前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19年6月12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19〕0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地块尚未填土平整,未能将土地交付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导致宗地无法按照约定的期限开发建设,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8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