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光明新区疾病媒生物监测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8年光明新区疾病媒生物监测劳务采购项目(GMCDC201806)。
二、项目服务范围:新区范围。
三、项目内容:包括蝇类监测、鼠类监测、成蚊监测、诱蚊诱卵器指数监测、布雷图指数监测、蟑螂监测。
四、项目服务期限: 2018年7月~2019年6月。
五、项目预算:<45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机构或经营场所,具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证明材料备查);
2、投标单位具备乙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治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资格等级证书。
(二)投标文件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带身份原件进行投标;
3、参加投标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单;
5、承担同类项目或相关项目的证明资料及其他。
投标文件应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七、项目开展要求:
(一)项目具体要求:
1.实施监测作业前,必须先到监测现场调查社区内基本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商业场所、居民区、绿化区等分布情况,同时了解各种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
2.从事病媒生物监测人员必须着统一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严格按照2018年光明新区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实施监测(详见***),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布放监测工具,保证监测效果。
4.监测完成后,应在当天认真填写监测现场工作记录表,根据监测结果在相应时间及时填写病媒生物监测数据记录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整理。
5.当月使用完毕的监测工具应按要求进行处理:鼠笼、蝇笼做好清洗并消毒,备用;诱蚊灯、诱蚊诱卵器做好清洁;蟑螂屋丢弃,禁止重复使用。
6.当月监测捕获的病媒生物记录统计后,除需要送光明新区疾控中心制作标本保存外,根据相关法规,应采用填埋、焚烧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7.监测结果以监测记录表形式报送,表格填写和报送符合光明新区疾控中心要求;提供内部质量控制方案及监测人员名单及具体工作内容,提供各类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照片(电子版)总计不少于20张。
(二)监测器械要求:
1.配备相应数量的监测器械、工具、材料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测工具应严格按照监测方案选用,确保病媒生物监测 “安全、有效、准确”的要求,用于本服务项目的器械购置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20%。
2.服务区域内不得发生人、畜误伤等事故。
3.监测器械应设专人负责管理,采购及进出仓库制度健全。
(三)安全防护措施及劳动保障要求:
1.监测工作前须熟悉现场工作情况,明确工作安全要求。
2.提醒服务区域有关单位个人对易发生误伤等事故的监测工具做好防护,并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协调沟通;因监测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由投标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遵守劳动保障有关要求,与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四)投标人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1.投标人必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病媒生物监测组织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监测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积极配合招标方工作,服从招标方因特殊情况下对监测项目、范围作出相应调整的安排。
3.不得将本服务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相应损失。
4.对本服务项目的实施不得弄虚作假,投标方有义务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可靠,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测质量管理和控制
1.所有监测人员必须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并达到考核合格。
2.接受招标方对监测情况进行***,掌握监测工作动态。
3.招标方不定时进行现场监测工作监督、抽查,对监测技术、方法、人员配备等进行质量考核。
4.按招标方需求,提供监测的媒介标本。
5.未达到病媒生物监测要求的质量、及时性等,招标方有权进行相应扣款或其他处罚。
八、公告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14:30 。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风景路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4室。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55—81733002;传真:0755-81733016。
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