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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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详见***),请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审核、监管领域企业宣传发动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1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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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35: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