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润饲料贸易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润饲料贸易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0757-88988506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润饲料贸易部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润饲料贸易部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五路247号2座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谷糠粉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明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有效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运行时产生的粉尘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谷糠废包装袋外卖给回收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