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于2016年5月6号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社大洞耕地发包项目(项目编号:GHNCZC2016016)进行公开发包招标,中标人为刘宏枝。因中标方一直未与界村经济社签订相关合同,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条有关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交易双方应当在镇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现根据界村经济社《关于废除更合镇界村村委会界村经济社大洞耕地发包项目中标人资格的申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废除该项目刘宏枝的中标人资格,特此公告!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