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我区备案条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公示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服务资助暂行办法》(明府办〔2016〕90号)相关规定,参照佛山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相关要求,我局于12月5日-9日开展了高明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截至12月9日17:30时,共有12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局提交了备案材料。我局知识产权管理科按照备案通知要求对12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全部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获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庆勤、张浩;联系电话:88822284。
***: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