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通告》(佛府【2011】110号)要求,区政府定于2011年11月2日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11月2日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36分至10时39分试鸣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42分至10时4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届时,全区固定警报器将同时发放警报信号。请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佛山电台高明分台于试鸣前5日发布本通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区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