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秉承“依法交易、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为基础,以统筹组织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为抓手,抓紧抓好制度建设、操作规范、人员培训、宣传引导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作用,实现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节约财政开支,减缓财政压力的目标。
一、2018年业务开展情况
我中心业务开展主要为政府采购、集体“三资”交易、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招投标以及建设工程定标工作。2018年,中心累计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331个,成交金额31.42亿元,节约资金0.45亿元,增值资金5.92亿。
(一)政府采购
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131个,实际采购金额7.98亿元,节约资金0.32亿元。
(二)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
全年共完成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项目35个,成交金额1.06亿元,节约金额0.12亿元。
(三)集体“三资”交易
全年共完成集体“三资”交易业务165个,其中集体物业交易项目153个,成交金额6.88亿元,增值资金0.1亿元;集体“三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5个,成交金额0.06亿元,节约资金0.012亿元;集体用地使用权交易项目7个,交易后资产评估金额15.44亿元,增值金额5.82亿元。
(四)建设工程定标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入围及定标会169次,其中入围会27次,定标会142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办理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共召开18次会议,审议86个议题,通过74个议题。
2018年,为规范上会议题,我中心联合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全区议题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业务提升培训,印发了《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议题申报规范》。9月,中心对区法制办提出关于优化区公共资源交易决策程序建议进行了研讨,起草了提高领导小组决策额度及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建议。中心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上会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回复意见,积极筹备每一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二)率先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金融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今年来,针对部分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中心大力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相关工作,于8月在全市率先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金融服务平台。自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合同,便可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向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银行发起贷款申请,有效化解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了中小企业竞争力,有力实现了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共赢。平台上线以来,已有15家企业在线上提交融资申请。其中,深圳市联特微电脑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成功融资300万元,有效解决了该公司融资问题。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与银行融资评测数据对接,为供应商精选推送最优金融贷款服务。以交易项目为基础支撑,搭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金融服务平台系统,推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政府采购数据信息与银行融资评测系统精准对接,银行可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订单数量、中标金额及项目类型等,筛选出符合银行融资条件的优质供应商,通过系统匹配金融产品类别,精选推送最优金融贷款服务,中标供应商只需凭借政府中标合同就可以快速获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服务。二是推进融资服务线上线下结合,全面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推进融资服务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依托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在线进行融资申请、金融机构在线提交审批结果、发放融资记录在线***、还款监控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线上提出融资申请,银行在线获取融资信息,并及时进行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专人提供专属融资服务,供应商线下签订贷款合同,最快1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传统企业融资放款需1个月),极大程度缩短了企业融资流程,助力解决中标供应商履行中标(有效)合同过程中经营周转所需资金。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确保银行融资风险总体可控。针对当前无法实现订单融资项目回款账户管理和记录、无法满足订单融资服务的自动申请和贷款等问题,加强与深圳市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共建融资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向优质诚信供应商提供授信融资,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订单)类型匹配相应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对供应商回款账户进行托管,政府验收合格回款后,银行自动直接抵扣欠款,确保银行融资风险可控。
(三)创新“四大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备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通过精简备案程序,加强法律审查,设立示范条款,建立纠错机制,推动交易项目合同备案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一是启用政府采购合同“网上备案”机制,实现备案程序“化繁为简”。要求采购人先行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合同扫描件,经核准后,将带水印章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政府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二是建立重大合同备案“前置审查”机制,确保合同文本“从严审查”。对预算金额达100万以上及资格招标等重大项目,采购人需前置配备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依法先行通过基本审查把关程序,引导采购人及其法律顾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把好质量关。三是制定附加条款“刚性约束”机制,确保合同备案风险防控“未雨绸缪”。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时常发生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变更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率先在全市对政府采购合同文本进行统一管控,建议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中设置附加刚性约束条款,明令禁止采购单位或供应商随意变更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内容。当变更条款与招投标文件内容冲突时,明确应以原招投标文件为准,否则采购合同即刻废止不再生效,有效防控了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导致的合规风险。四是建立合同备案文本实时“纠错变更”机制,实现合同备案“动态管理”。依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采购合同可能出现遗漏关键条款情形予以综合研判、区分解决,积极促成所签订合同合法有效可行。
(四)完善坪山区2017-2019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预选供应商库管理及使用方法
我中心于2017年9月组建了由8家预选供应商组成的食堂物资采购预选库。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供应商报价不合理、配送水平和质量不高、管理手段和效率需加强等问题,对此,中心认真研究,对食堂物资采购预选供应商库管理及使用方法进行了积极改革,既发挥了采购单位的主体作用,又加强了对预选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了采购质量及效率,每次竞价流程期限由原来4-5天压缩为3天以内,得到了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高度认可。此做法在全市率先一步,收效明显。主要措施为“两评一研一改”:一是“两评”即实施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履约评价工作。邀请区纪委、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参与履约评价,对预选库供应商进行实地调查,评议其场地、卫生、管理、人员、车辆、货源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现场状况,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采购单位的主体作用。然后,组织召开预选供应商座谈会,就履约评价情况及初步评分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积极回应各预选供应商的疑问,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采购质量等问题进行探讨。二是“一研”即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食堂物资采购预选供应商库管理、使用方法课题研究。该研究根据2017年12月-2018年4月预选库执行情况及各项指标的数据分析,结合采购单位及库内预选供应商依次走访调研情况,并参照我市其他各区食堂物资配送采购的执行情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采购监管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加强责任追溯和监督管理,确保坪山区食堂物资配送项目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三是“一改”即优化预选库管理模式。根据上述研究成果对现有预选供应商库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及完善,并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按履约评价得分对预选供应商实行四级管理,实施“一中一停”及“退库”规则。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加强了对预选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了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提高了配送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促进标准化提升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规范行为为抓手,我中心完成内控管理制度体系“1+17+8”修订、制定工作,该项内控制度体系已于10月19日通过中心党组(扩大)会议,于11月22日正式生效,内控制度体系包含“1”个基本制度,“17”个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8”个交易业务操作规范,另外还包括35个关键岗位说明书。从制度方面管好权、钱、人,规范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完善审批流程,把贪腐扼杀在摇篮里,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慎小慎微。切实建立起廉政制度这块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
(六)加强定标工作风险防控建设
我中心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坪山服务点的定标工作中进行风险节点梳理,发现15处风险点,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坪山区建设工程定标工作风险点分析及防控措施明细表》,规范定标工作。同时,我中心对建设工程定标专家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通过优化专家抽取流程、新增专家子库等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安全性,提升定标效率,防范定标风险。
(七)开展国有资产交易规范构建及平台运作优化研究
因国有资产交易的可行性制度构建仍不完善,我中心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有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为对坪山区国有资产交易的整体制度构建进行梳理和完善,我中心委托深圳大学开展国有资产交易课题研究,对照有关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参考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厘清交易范围,提出我区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操作的具体建议,形成《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规范构建及平台运作优化研究》。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为基础,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廉洁高效与市场化改革两个主题,积极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一)全面提升党建质量
一是完善党建制度,现有制度要得到贯彻落实,缺漏的党建制度要健全;二是党建活动形式创新,中心组织形式多样、丰富趣味的党建活动,在座谈会、班子领学基础上,开展参观红色基地,邀请专家、优秀党员授学演讲,党知识趣味竞赛等形式的党建活动;三是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工作意见,推动制定参与区公共资源交易的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意见和计划,参与区公共资源交易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二)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风险防控建设
为杜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中心在定标工作风险防控建设的基础上,厘清各项交易业务风险防控点,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规范交易操作,为公共资源交易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环境。一是根据交易类别,分类收集交易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二是找出各环节风险节点并提出防控措施;三是根据交易防控措施优化完善交易系统、交易操作、交易细则、文本规范等相关工作。
(三)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及优化
一是对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使用管理进行分析评价,编写《坪山区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年度使用情况表》,提出合理的优化措施。二是结合其他区的做法,从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用效果、法律法规层面上考虑风险问题,制定2020-2021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的招标方案,根据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与实际情况,在坪山区2020-2021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预选库招标时进行优化。
(四)加强坪山区2019-2021年度优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名录管理,提高招标机构服务质量
一是完成坪山区2019-2021年度优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征集、评选工作,筛选出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坪山区建设工程提速增质;二是中心将不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对名录内单位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招标项目投诉质疑率、项目档案管理情况、服务响应满意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抽检,累计三次考核得分均在60分以下的,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名录资格;三是根据各使用单位填写的履约评价表,每半年对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录内单位进行通报警示,并向使用单位了解不合格原因,以作为名录优化的依据。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建中介服务超市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推进中介服务超市建设,一是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公告,向全国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二是推动中介服务超市试运行,按照“成熟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首先选择具备条件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在超市平台上开展交易。
(六)完成坪山区2019年度食堂物资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履约评价
根据《坪山区2018-2020年度食堂物资采购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入库预选供应商进行第一次(上半年)和第二次(下半年)履约评价工作。着重在现场调研阶段,对8家预选供应商的食堂物资配送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采购单位及其他区相关部门食堂物资类项目实施情况。继而进一步完善采购监管机制并提高采购效率,加强责任追溯和监督管理,确保坪山区食堂物资配送项目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
(七)尝试国有资产交易
中心根据坪山区实际情况,结合2018年开展的国有资产交易研究课题,在交易层面对国有资产交易进行分析探索研究、选取部分国有资产交易先行试点,试行成功后,完善操作细则,并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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