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佛工信函〔2022〕359号,以下简称“市入库通知”)转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完工评价
(一)根据上级通知文件要求,申报设备事后奖励项目的,项目须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通过了项目完工评价。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按照《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市入库通知***2)执行。
(二)请各镇(街道)分批次汇总上报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于6月15日前将2021年7月-2022年4月期间完工的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上报我局,于7月4日前将2022年5月-2022年6月期间完工的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上报我局。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含市入库通知***10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二)请各镇(街道)于7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项目完工评价情况汇总表》(市入库通知***10)上报我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
二、入库评审
(一)企业申报
1.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准备项目库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要求见市入库通知***3至***8),于6月15日至8月3日期间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于8月3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根据往年情况,在申报截止日当天有较多企业集中申报,易导致服务器变慢甚至崩溃,影响申报进程,请企业合理提前安排申报时间),并通过平台打印的项目入库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提交至所在镇(街道)经发办。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项目单位应先向各区经促部门提交项目完工评价的申请材料,待各区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入库项目申报电子资料。
(二)审核推荐
按照市入库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经发办对项目初审后,于8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项目汇总表(市入库通知***8)、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证明材料、设备购置明细表(市入库通知***6)等上报我局。
(三)其他要求
根据省入库通知工作安排,时间较为紧迫,各镇(街道)应尽早做好工作铺排,做好政策宣传和解析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尽早准备材料尽早申报。
***:项目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情况表.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陈宝欣,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