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一车一策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学习、宣传。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王扬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楷鑫出席座谈会。
《条例》对各类重点类型车辆,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校车、“泥头车”等进行规范管理,提出了一车一策、不搞一刀切的解决方案;在***停车难的问题上,条例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管理、停车行为的规范提出了法律要求;《条例》引入“信用征信”机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交通违法行为人和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条例》提高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在上位法基础上,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对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非法赛车,遮挡号牌,行人攀爬交通护栏等,提高了处罚幅度;《条例》对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