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列入服务机构黑名单管理的通报
各区安全监管局,有关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2016年8月24日省冶金等行业粉尘涉爆、液氨使用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到我市南海和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公司”)对液氨使用(储存)装置(以下简称“氨制冷机房”)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和兴公司氨制冷机房到南面工厂间距疑似不足。经南海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保公司”)出具的《佛山市南海和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液氨使用(储存)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未对和兴公司四周相邻建筑物的安全间距进行评价,便做出了“和兴公司使用(储存)液氨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的结论。
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即:服务机构或从业人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在报告中指出,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技术报告(证明)行为的,由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信息登记,并列入服务机构“黑名单”管理。经我局研究决定,将其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6个月。现将处理结果通报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万保公司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对近年来从事的安全评价业务应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管理期满且整改完成后,服务机构可向佛山市安全监管局提出“黑名单”管理销号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二、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属地监管。对辖区内从事安全评价的服务机构(包括在辖区内开展安全评价业务的外地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评价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是否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技术报告等,另外对于万保公司的安全评价业务及其服务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服务机构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调查核实、收集有关证据,并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各有关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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