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乡镇林场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3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乡镇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佛山市乡镇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9〕40号)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乡镇林场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赵 海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杨小晶 市政协副主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飞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光卿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海英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平海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瑞彤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国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健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敬文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梁丹怡 市医保局副局长
郭伟洪 佛山供电局副局长
周 琪 佛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我市乡镇林场改革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乡镇林场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乡镇林场的改革提供保障。
(二)加强乡镇林场改革工作督促检查、***评估和分析总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重大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汇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推进乡镇林场改革建设项目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市乡镇林场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