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损坏电缆消除漏电危险
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举行路灯用电安全应急演练
■抢险队员在路灯设施旁抢修“损坏”的电缆。
“你好,路灯中心吗?王借岗森林公园内有路灯线路因施工开挖被破坏,存在漏电危险。”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马上通知抢险队员进行应急抢险。这是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昨日(13日)在王借岗森林公园举行的路灯电缆被破坏应急抢险演练的一幕。
为提高一线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应急组织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路灯设施应急救援以及协同作战处置能力,11月13日,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举行路灯用电安全应急演练。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各养护公司和应急抢险队员参加演练。
“王借岗森林公园内园路旁路灯电缆被施工单位擅自破坏,出现漏电危险,危及游人安全。”伴随着声声口令,抢险队员快速出动,整装到达现场进行排查,发现电缆被破坏处,立即采取安全警戒隔离措施,围蔽控制箱及事故现场,悬挂标示牌,防止其他人员靠近进入危险区域。
随后,抢险队员进行停电、验电,对事故现场电缆进行修复。修复后检测电缆,对接驳位是否存在漏电、电压是否异常、全段线缆检测是否正常进行一一检查。在确保受影响路灯和控制箱全部在安全状态下,抢险队员把控制箱调回正常遥控开关上输送电流,恢复亮灯。“报告总指挥,路灯电缆安全应急处理完毕。”自此,路灯用电安全应急演练结束。
本次路灯用电安全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抢险人员在发生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快速处置能力,提高了协调处置能力及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城市照明安全运行。
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路灯设施被破坏请立即远离故障点,并及时致电路灯报障电话83365490,通知照明管理单位处理。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自觉遵守《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使用照明设施;如需要迁移、拆除、使用照明设施,须到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照明科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经同意后实施。(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