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贸易展的通知(对外贸易发展科)
各区外经贸局:
现将广东省外经贸厅下发的《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贸易展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09】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发动本区企业参展,并于7月28日完成参展企业资料的报送工作(7月12日、28日各报送一批),将《企业参展申请表》及《各区参展企业汇总表》(详见***1、***2)传真至我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dxy422@163.com。
联系人:段小勇
电 话:0757-83350510
传 真:0757-83350510
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贸易展的通知
粤外经贸发函〔2009〕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由我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今年10月20-24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寻求我省与东盟各国的发展机遇、深化合作,我省将组团参加此次博览会。博览会共设立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先进技术专题和“魅力之城”专题四大展区。为做好贸易展区的招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名称:中国-东盟博览会。
二、时间:10月20-24日。
三、地点:广西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
四、规模:共设标准展位4000个,其中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600个;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其中东盟国家将使用展位超1000个。
五、商品贸易专题展出内容:
(一)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室外展区10000平米)。
1.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建筑工程机械、地质机械、施工设备等;
2.运输车辆:皮卡、客货运输车辆、农用运输车等。
(二)加工与包装机械展(7号展厅)。
1.加工机械:食品加工机械、糖业机械和金属加工机械等;
2.包装机械:食品包装机械、制药包装机械、印刷包装、工业包装机械等。
(三)电力与能源设备展(12号展厅)。
1.电力设备: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气化设备等;
2.新能源:风/太阳/核/生物/地热能源设备、配套设施、服务等。
(四)电子电器展(10、11号展厅)。
1.电子信息:通讯及通信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外设产品、软件及IT服务等;
2.家用电器:微波炉、热水器、抽油烟机、制冷设备、音像视听产品等。
(五)建筑材料展(8、9号展厅)。
1.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卫浴洁具、化学建材、铺装材料、门窗幕墙等;
2.建材设备:木工机械、板材加工机械、型材加工机械等。
(六)农业展(博览会分会场,地点:广西展览馆,标准展位:600个)。
重点展示农用生产资料、农产品与食品。
六、布展方式:按商品类别布展。
七、展位配置与价格:
(一)国际标准展位(3m×3m):标准展位8000元/个(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
(二)净地(36平方米起租):室内净地: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室外净地:400元人民币/平方米。
八、相关扶持政策:
省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将对展位费进行补贴,每个展位资助展览费8000元。(每个企业最多资助3个展位)。
请各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发动并组织本市企业参展,并于7月15日和30日前分两批完成参展企业资料的报送工作,将《企业参展申请表》及《各市参展企业汇总表》(详见***1、***2)传真至我厅并发送电子邮件至gdjiaoyituan@163.com。
请有意参展的省直企业于7月30日前将《企业参展申请表》(详见***1)填好传真至我厅并发送电子邮件至gdjiaoyituan@163.com。
***:***1: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doc
***2:第六届东盟博览会各区参展企业汇总表.xls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彭晓瑜 020-38802504,外贸发展处邹璟菲020-38819890,传真:020-3881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