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携带地贫基因夫妻接受产前干预可获补助
佛山日报讯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因珠蛋白合成障碍所致的遗传性溶血性疾病,通过采取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等防控措施,可减少重症地贫病例的出生。
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对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门出台了《2014年度佛山市禅城区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禅城区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禅城区户籍,或持居住证的常住孕妇,夫妇双方接受地贫预防控制项目的可获得政府一定补助。夫妇双方经地贫基因诊断为同型α/β地贫基因,或夫妇一方为α地贫携带者,另一方为β地贫复合α地贫携带者;其胎儿进行了地贫产前诊断,每对夫妻可获得最高1873元的产前诊断补助;若经地贫产前诊断后,其胎儿确诊为重症地贫,夫妇双方知情并愿意接受人工终止妊娠服务的,每对夫妻可获得最高1515元的终止妊娠补助。
符合条件的夫妇,在接受胎儿地贫产前诊断(或重度地贫胎儿终止妊娠)后,携带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以及地贫产前诊断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一医院)出具的其胎儿的基因检测报告、终止妊娠服务诊断证明、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地贫防控项目胎儿地贫产前诊断补助对象信息采集表》,提交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夫妇可获得相应的补助费用。
(记者李晓燕 通讯员索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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