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镇里美社区居委旧村庄用地三旧改造方案的公示
经潮阳区人民政府汕潮阳府办复函[2012]180号文批准,同意该社区居委和惠路九尾溪洋(和惠公路799号)土地面积0.7926公顷的集体厂房用地以及周边15座村民宅基地共计0.9196公顷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并纳入2012“三旧”改造实施规划,该社区居委会拟订《和平镇里美社区居委旧村庄用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省、市的规定对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和平镇里美社区居委旧村庄用地“三旧”改造方案》。
二、公示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3日。
三、凡是对该改造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潮阳区“三旧”改造办公室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三旧”改造方案须同时符合广东省、汕头市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
五、该方案仅为批前公示,根据公众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确定。
联系单位:潮阳区“三旧”改造办公室
联系地址: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4—83812***6
***:《和平镇里美社区居委旧村庄用地“三旧”改造方案》
《潮阳区“三旧”改造方案汇总情况(第二批).pdf》
潮阳区“三旧”改造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