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装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民办学校提交的民办学校教育装备项目采购方案进行了审核,各民办学校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参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设备设施补助经费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经审核通过的方案应在新区教育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的规定,现将民办学校教育装备采购项目在新区政府在线公示5天(2020年9月18日-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反映问题(受理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民办中小学联系人:王老师,民办幼儿园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040)。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单位或个人反馈。
***:大鹏新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装备采购项目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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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鹏新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装备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