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查违办关于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的公示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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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分宗定界及权属调查表》(编号:(2019)光公明调字第2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
公示期10日(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人民路32号公明执法队查违办办公室
光明区公明街道查违办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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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05: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