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启动困难劳模专项补助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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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本网讯(左逢春)近日,区总工会正式启动2018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统计申报工作。
补助标准分别为职工劳模以本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离退休养老金)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离退休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为基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经审核确定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劳模,按每人每月600元给予补助;劳模特殊困难按2000-4000元标准补助,特别困难的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困难劳模专项补助申请按照个人申请、基层工会初核、区总工会复核、市总工会核实,省总工会审核的程序进行,补助资金按实名制原则通过***发放到困难劳模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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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7:10: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