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温馨提醒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学位申请材料
3月15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据悉,在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中,如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如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租户,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