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澄海分局关于黄溢光等6人的电子票据公示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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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兹有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黄溢光等因病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本人无法提供此次住院收费收据原件是因医院提供二维码自行扫描打印电子***,并承诺本次住院未涉及外伤或交通事故,并未在异地(非汕头市)医保重复报销本次住院医疗费用,也未用于其他用途。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医疗工伤结算股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泽永
联系电话:0754-85886325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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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1:33: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