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采购商参加2021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商务厅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21年6月8日至11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贸易展览板块设中东欧展区、国际消费品展区和进口商品常年展区。国际消费品展区(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按照“双循环”要求特设出口商品展(原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内外贸一体化展、进口商品海淘汇、服务贸易展、中东欧进出口商品网上对接会五大内容。
经过近20年的培育,“消博会”的规模、档次、成效逐届提升,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已成为中国进出口商品四大交易会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倡议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共识,深化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交流与合作,自2019年第十八届消博会起,展会更名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2021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展品涵盖家居用品、礼品、工艺品、家电电子、家纺服装、文体及户外休闲用品、餐厨卫浴用品等。展会汇集国内外的名企、名品、新品参展,以轻工类生产型出口企业为主,将为国内外客商带来众多贸易商机。
请各区商务部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有采购需求的企业或机构参会,请各商协会积极组织有采购需求的会员企业参会,采购商报名方式见***。
***:2021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采购商登记指南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