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查行动的通知
深龙安监管〔2016〕26号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果,确保我局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对从3月17日起,对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粉尘、涉氨等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查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回头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高健任组长,局执法科、各街道安监办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执法监察科,负责“回头看”行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工作小组,按片区包干负责组织督查(附表);各街道安监办也按照片区进行分组,成立相对应的督查小组,对相关企业进行“回头看”督查检查。
二、督查时间
3月17日~31日
三、督查对象
(一)2015年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
(二)粉尘企业;
(三)涉氨制冷企业。
四、督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一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时存在问题是否落实整改进行督查检查;二是专项整治中企业的安全隐患是否有“回潮”情况;三是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小组对挂点街道抽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2家、粉尘企业4家以及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各街道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各街道安监办“回头看”行动要自行抽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5家、粉尘企业5家;区安监局各挂点科室要积极配合各街道开展督查行动;
(三)各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抽查的企业有放松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回潮”的要立即责令其整改,并适时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做出行政处罚,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更要从严处理;安全隐患严重的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予以查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查结束后,各小组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回头看”督查行动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志明,联系电话28949203,传真28949212)。
龙岗区安监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