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结果及发放评估奖励补助金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监管工作的通知》(深民函〔2018〕1034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对我区符合条件的2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进行总结性评估。评估结果已反馈各机构,现予以公布。为引导和激励各社工机构及社区社工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务工作,促进社工服务质量提升,参照市民政局2016年度及2017年度发放奖励范围及标准,我局将对成绩突出的项目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
一、评估结果及奖励对象
2019年度龙岗区2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为评估范围,评估等级具体为:A+级(930分及以上)2个,A级(900—929分)7个,A-级(850—899分)7个,B+级(800—849分)7个,B级(700—799分)3个,B-级(600—699分)2个。奖励对象为评级达B级及以上的项目,共26个。(详见***1)
二、奖励标准
获得A+级的奖励金标准为9万元,A级的为5万元,A-级的为2.5万元,B+级的为1.5万元,B级的为1万元,B-级不予奖励。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奖励具体范围:用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运营团队的奖励金占总奖金的比例不低于80%(主要奖励对象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该中心工作且目前未离开深圳社工行业的员工及督导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时间长短、在岗岗位职级、贡献度等因素计算奖励补助金。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参与评估工作的中心团队及督导人员),用于项目运营机构的奖励金占总奖金的比例不超过20%。
(二)获得奖励补助的运营机构,须拟定奖励补助金发放方案,在机构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报我局审定(需提交公示凭证)。若出现违规发放行为,一经核实,将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三)为做好奖励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我局起草了《2019年度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奖励补助金发放协议书》,各机构于11月22日前将协议、发放款签收表盖章后报送至我局。
***:2019年度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结果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7日
(联系人:赖晓锋;联系电话:28948171;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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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龙岗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评估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