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人民法院喜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2月1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斗门法院喜获“全国模范法院”奖牌。这是斗门法院继先后3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1次获“全省模范法院”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主要做法:一是扎实推进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队伍连续十五年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鼓励干警在职深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司法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民商事审判坚持以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为目标,行政审判重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推出“阳光执行”、“主动执行”、“执行大保全”、“联动执行”等创新举措,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9058件,每年执结率均超过90%,“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全面推进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确定了多个课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加强司法建议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坚持开展“法官进村居、送法促和谐”活动;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开展“服务进园区、送法到企业”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便民举措;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制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流程管理规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推动了审判执行和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率大幅提升。挂牌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目前已发展29家诉前联调成员单位。对财产保全的办理机构和程序进行多项改革、创新。推出了“联动执行”机制。2011年4月份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