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方华医院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方华医院迁建项目。
2、建设内容: 该建设项目租用现有建筑兴建一所一级综合性医院,医院设门诊及住院大楼、体检中心、综合楼;设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内分泌科、中医针灸专科、中医康复医学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X射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中医科等科室。水污染物医疗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中较严者的要求达标排放;污水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污泥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GB8599-2001)和(GB18597-2001)执行;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执行。
3、建设单位:珠海方华医院。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前路532号、502号。
5、项目工程投资:5000万元 。
6、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斗环建书{2011}006号。
7、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广东恒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小组对珠海方华医院迁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该项目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经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广东恒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标准要求,排放口已规范化,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
四、公示期
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4日 。
五、公示受理情况
1、受理单位: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5538179
3、受理电子邮箱:zyuanh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