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排污许可政策宣贯培训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部工作布署,2017年下半年需完成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石化、焦化、氮肥、农药、原料药制造、水泥、平板玻璃、钢铁、有色金属、电镀等13个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为了让企业及时准确地了解排污许可制的相关政策及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具体要求,做好下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7月24日下午,珠海市环保局举办了面向13个重点行业企业的国家排污许可政策宣贯培训。我区共有46家拟纳入此次国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企业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宣贯培训。
此次宣贯培训,市环保局邀请了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领导和省内排污许可管理专家授课指导,其中广东环保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就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顶层设计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政策规划与标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就排污许可证申请与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就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实施细节、监管等工作展开深入交流。
通过此次宣贯及交流,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了企业必须依法申领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并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此次宣贯培训为企业及时申报和环保部门如期完成核发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今后环保部门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