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越灵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市越灵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越灵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小林金华路6号,占地面积为16144.61平方米,主要从事吸塑包装产品、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2010年1月,该项目《珠海越灵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关于珠海越灵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珠金环 [2010]009号文)。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该项目设计产量为年产塑料托盘2000万只、塑料圆盘100万个、塑料管子3000万条、塑料黑盒20万只、载带20000米,生产负荷为90.6%,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有生产废水、工艺废气、食堂油烟产生,建有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及食堂油烟等处理装置;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予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2010年8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13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0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