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代敏法官受邀为珠中江三地律师进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业务培训
经珠海市香洲区妇联推荐,受珠海市律师协会邀请,2011年9月3日下午,我院民一庭副庭长、反家暴及家事合议庭法官代敏为珠海、中山、江门三市部分律师就“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相关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珠海、中山、江门三市近六百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代敏法官就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如何提出申请、如何举证、裁定签发的流程、执行等实际问题予以了详细的讲解。同时,代敏法官以实际的案例向三地律师说明了家庭暴力的危害、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在离婚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及如何更好的保护受害人权益。
会后,律师纷纷表示,经过这次培训,他们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有了更详细的了解,也更加清楚如何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
本次培训,不仅加深了律师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理解,有助于律师提高实务操作技能,也是对普及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一新的司法理念的有力探索和积极引导。我院反家暴及家事合议庭也将一如既往为全社会保护受害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维护人权做出更大努力。(通讯员 彭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