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尾氢回收循环利用及安全与节能技术改进项目—PSA变压吸附)氢气提纯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重整尾氢回收循环利用及安全与节能技术改进项目—PSA(变压吸附)氢气提纯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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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重整尾氢回收循环利用及安全与节能技术改进项目—PSA(变压吸附)氢气提纯装置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重整尾氢回收循环利用及安全与节能技术改进—PSA(变压吸附)氢气提纯装置以重整氢气为原料,采用变压吸附技术进行氢气提纯,部分氢气返回生产流程回用,部分送至氢气管网外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 (1)废PSA制氢吸附剂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该吸附剂20年更换一次,由吸附剂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2)通过采取适当的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减少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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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保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