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变更A006085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A006-0850宗地位于新安街道宝城40区,该宗地于2008年1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332号)。现深圳市宝安石鸿工贸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A006-0850宗地用地单位名称及用地项目名称,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变更为“深圳市宝安石鸿工贸有限公司”;
二、用地项目名称由“中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公用地(自用)”变更为“银鸿大楼”;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1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任工 电话:27804254 传真:27800591
***:A006-0850宗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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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6-0850宗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