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公布鹏海湾公馆项目总平面图的通告
深圳市大鹏王母股份合作公司的鹏海湾公馆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烈路南侧,宗地号G16512-0165,用地面积6925.19㎡,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允许建设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15240平方米,其中住宅9550平方米,商业55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
经我局审查,同意核发该项目深规土建许字DP-2017-00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本次审定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本通告内容及总平面图、核增平面图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予以公布。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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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增建筑面积专篇.jpg
屋顶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