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
(1994年1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开发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风景区以梧桐山为中心,东临盐田工业区,西起东湖公园、深圳水库,南接罗沙公路沿线,北靠特区管理线(以下简称四至界线)。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会同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特区城市规划合理划定风景区详细的四至界线。
  第三条 风景区的开发和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规划,实行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 风景区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风景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改变。

第二章 风景区管理机构

  第五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管理工作。风景区内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对风景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六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组织编制风景区详细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风景区内各单位对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风景区内植树造林、育林、防火、灭虫等森林保护和管理工作;
  (五)审查风景区内建设项目,对在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风景区内的治安工作;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风景区内东湖公园、仙湖植物园的保护和管理,分别由东湖公园和仙湖植物园的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管理机构对其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风景区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风景区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风景区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风景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 风景区详细规划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 风景区的四至界线,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立桩标定界线。
  第十一条 风景区的土地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按风景区详细规划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建设规模。在风景区内不得审批临时性用地。
  第十二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时,应当符合风景区详细规划。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事先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意见。
  第十三条 凡承担风景区建设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当持有设计资质证书。
  凡承担风景区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有施工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按风景区详细规划建设的各项设施,其布局、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以及规模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在风景区内,不得建设工矿企业、铁路、站场、仓库、医院等与风景和游览无关以及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和自然环境保留地内,不得建设旅馆、招待所、疗养场所和管理机构的办公、生活设施以及其他大型工程项目。
  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环境原貌。
  第十六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根据风景区详细规划,积极开发风景区名胜资源,逐步完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第四章 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保护和管理责任,做好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风景区内的封山育林、植树绿化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切实保护好林木植被。
  风景区内的林木均属特殊用途林,不分权属都应当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按照规划指导抚育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砍伐。必要的疏伐、更新以及砍伐林木,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监督。
  严禁砍伐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
  第十九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配备护林防火队伍和通讯、消防器材,并与风景区内所有单位、居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在森林防火期内,应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加强火情火险监督。严禁烧山、烧荒、野炊。
  第二十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负责保护风景区的地貌、土壤、动植物栖息环境等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禁止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狩猎等破坏风景资源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区内水体、大气的保护和管理,禁止污染或破坏水体、大气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风景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及垃圾。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风景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严禁破坏、非法改变用途或随意移动。
  第二十五条 在风景区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必须符合风景区详细规划,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规定的区域和营业范围内经营。经营饮食业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区内的游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公物,注重卫生,遵守游览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 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风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市政府缴纳风景区名胜资源使用费。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保护风景区有显著成绩或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风景区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区内,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砍伐林木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树木、砍伐工具,责令补种树木,并处所砍树木每株1000元罚款;
  (二)狩猎野生动物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被猎捕的野生动物和捕猎工具,并处以3000元罚款;
  (三)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垃圾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四)损毁景点景物、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处损失价值3倍的罚款;
  (五)侵占风景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乱摆摊点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清除摊点,并按每平方米500元处以罚款;
  (六)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并按每立方米2000元处以罚款;
  (七)未经批准排放污水、废气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按环境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依前款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有关执罚部门对同一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三十条 拒绝、阻碍风景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风景区内,违反本办法,给风景区或游人造成损害的,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风景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在风景区内经批准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和设施,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可依照本办法制定风景区管理措施,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风景区内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14:55重新编辑
深圳公明怡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东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万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塘尾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围园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塘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下村恒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村将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蒋石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大鹏新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AED急救设备全覆盖
  2. 大鹏办事处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3. 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正式进驻大鹏
  4.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5.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17年工作总结
  6. 关于公布大鹏新区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人选等事项的公告
  7.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8.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东丽观海山庄有关挡土墙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的通知
  9. 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性现场审核
  10. 新区人才政策智能匹配系统上线爱大鹏公众号
  11. 大鹏新区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获深圳市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12. 大鹏新区总工会安全普惠主题活动走进东山社区
  13. 党建引领助推社区垃圾分类提速增效——大鹏新区开展垃圾分类大讲堂主题活动
  14. 深圳新春关爱行动之大鹏自然课堂在大鹏所城开讲
  15.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佳兆业广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修缮工作
  16. 大鹏新区2020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17. 2020年上半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公告
  18. 龙岗区人大代表黄勇军聚力推动葵涌民生工作做得更好
  19.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召开2020年大鹏新区住户调查业务培训会议
  20.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参加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座谈会
  21.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支部开展政务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22. 深圳市大鹏新区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3. 大鹏新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生活垃圾收运策略研究成果专家评审会议召开
  24. 深圳市火险预警
  25.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6. 海洋领域大咖齐聚大鹏共谋高质量向海发展
  27.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度第二批次)的通告
  28. 大鹏新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开展第二批行政执法专项督察
  29. 2022年13月社工专业人才扶持经费申请有关工作指引
  30. 大鹏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鹏新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1.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举办儿童大型游园会
  32.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工会开展蛋糕DIY活动
  33. 2022年3月6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34. 大鹏新区坝光片区2020年第十五次开发建设协调会召开
  35. 开掘好大数据资源富矿——聚焦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36. 有随迁子女的应届毕业生该如何办理入户深圳
  37.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新山路工程项目林木采伐的公示
  38. 大鹏办事处开展法治大鹏景区行活动
  3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5:22
  40.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派员参加湾区法治营商环境三地谈启动仪式
  41. 改革创新共筑安全——大鹏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42. 关于大鹏公安分局土洋派出所建设工程黄色警示的公示
  43. 大鹏新区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44.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
  45. 文博会期间大鹏新区有几个分会场
  46. 大鹏新区引进高端人才助推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47. 2021年8月11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8.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2019年度第二批次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的通告
  49.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原材抽检力度
  50.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全力推动房地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51. 大鹏新区渔政大队组织召开休闲渔业船舶安全宣讲会
  52.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举办创新引领新发展青年奋进新时代青年微宣讲活动
  53. 2022年3月10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54. 对大鹏新区主要领导2018年第三季度批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总结
  55. 大鹏卫生监督所开展台风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56. 大鹏新区2020年第三季度扶持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57. 这次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58. 大鹏新区领导走访调研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民企
  5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5:22
  60. 大鹏新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指挥部第二十一次现场工作会议召开
  61. 遭遇绑架应对措施
  62.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深圳大鹏文化季工作方案的通知
  63. 大鹏新区企业荣获深圳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64.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度第二批次)认租申请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
  65. 听说大鹏所城新增了一个大鹏明清海防展览能告知它的具体位置和相关的展览内容吗
  66. 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67. 2022年3月13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68.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公报2018第1期(总第12期)
  69. 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大鹏新区努力成为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艘冲锋舟
  70.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公示
  71. 大鹏新区政法办部署新区网格系统第四季度工作
  72. 大鹏新区出台办法严格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
  73. 我为群众办实事——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为新区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历史遗留项目结算难题
  74.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开展畅游运动会
  75. 大鹏新区举办民宿里的书香第九场——走进红楼梦的诗词世界
  76. 两宗地块出让市级重大医疗器械项目落地坝光国际生物谷
  77.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开展企业调研活动
  78. 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开通大鹏新区至坪山高铁站快捷公交
  79.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80.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党支部开展党建企业服务挂点服务企业调研
  81. 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82. 大鹏新区半山海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83. 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鹏新区全域旅游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84. 大鹏新区2020年12月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85.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佳兆业假日广场及鹏安苑公共住房项目巡查工作
  86. 牛年首个工作日牵住牛鼻子大鹏新区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
  87.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88. 深圳市总工会赴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启动区开展文艺演出下基层活动
  89.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总工会圆满完成九个社区工会联合会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
  90. 大鹏新区安全监管局加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
  91. 大鹏新区出台办法规范审计线索移送工作
  92.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团委开展激扬青春奏爱国时代赞歌***青年节团日活动
  93. 触屏笔手机防护袋大鹏办事处再添防疫金点子
  94.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开展百千万行动掀起创文新高潮
  95. 敦煌研究院赵声良书记到大鹏所城交流指导
  96. 大鹏新区2020年第三季度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97. 大鹏罗湖两地共携手助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98.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2021年度第二批次)审核结果的公示
  99.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南渔社区开展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学习活动
  100. 大鹏新区国际化街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