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国库支付中心:
为做好2008年“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局办公室拟定了《2008年珠海市财政局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方案》,业经局领导审定同意,现与议案、建议和提案答复任务分解表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1.2008年珠海市财政局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
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方案
2.2008年珠海市财政局议案建议提案答复任务分解表
3.答复办文格式
4.征询意见表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大议案 政协提案 工作方案 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1:
2008年珠海市财政局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的方针,坚持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抓住问题的重点,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促进珠海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二、组织领导
市财政局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
组 长:黄 锐(局长)
副组长:吴小濠(副局长)
张柏峰(副局长)
黎达强(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九泉(纪检组长)
戴伟辉(副局长)
司徒伟民(副调研员)
成 员:李伟权(办公室主任)
袁凌云(预算科科长)
章革(行财事业科科长)
邓斌(国库科科长)
黄紫方(经济建设科科长)
沙清生(农业科科长)
郑绮咏(会计科科长)
孙晶平(社会保障科科长)
陈刚(综合规划科科长)
郭志饶(监督检查科科长)
陈文院(工贸发展科科长)
何富仔(采购办主任)
黄慧(非税办主任)
林华健(财务总监办主任)
余建国(信贷办主任)
黄晓明(世行办主任)
谢庆权(契税征收处主任)
陈明忠(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郑炳亮(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刘金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议和提案的接收、分办、发送和督查督办工作。主任由李九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伟权同志兼任,日常联系人为黄光献、石源、欧阳素芳同志。
三、办理程序
(一)建议、提案的收集、分办。办公室通过“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建议、提案,由专人做好登记工作,并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提出分办意见和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主管领导、主办和协办科室,报领导小组审定(4月上旬完成)。
(二)建议、提案的交办。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4月上旬完成)。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相关科室办理答复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尽可能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了解情况,认真按照办理建议、提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4月中旬-5月上旬完成)。
(四)建议、提案的答复。各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应按照办公室提供的办文格式(见***3)进行,答复要突出重点,用语谦敬,言简意赅(5月中旬-6月上旬完成)。
(五)建议、提案的发送。承办科室将答复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送办公室核稿、排版和打印,主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答复意见由承办科室负责发送,抄送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和市府办的答复意见由办公室发送(6月底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是集中反映代表、委员参与管理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所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办理好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不但是财政部门的法定工作职责,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联系群众,改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体现民生财政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调研,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办结办好。
(二)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各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业务均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督办,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及时召开办理工作布置会进行工作部署,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工作进度安排,如遇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三)按时办结,确保质量。各科室应尽早完成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按照市府办的要求,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为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我局的答复工作争取在5月底前完成,答复前应征求相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答复得到肯定和满意。
(四)明确责任,协调办理。主办科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应主动协调协办科室,协办科室提出参考意见,交主办科室综合汇总后答复。不属本科室办理范围的,主办科室应在交办日起3日内提出理由和处理意见送办公室,由办公室重新分办。
(五)密切沟通,督查办理。各科室办理答复前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考察、电话或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办公室要定期向各经办科室了解答复进展情况,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办理工作按期完成。
(六)规范答复,确保反馈。各科室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建议、提案的答复函时,应附送《征询意见表》(见***4,一式两份)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同时通过电话方式联络代表、委员,确保答复顺利送达。寄送答复时应附足回邮邮资。
(七)***落实,做好总结。各科室在答复办理完毕后要积极做好“回头看”工作,积极主动收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如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有不满意的,应及时查找原因,重新办理,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应在7月底前将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答复的工作总结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对全局答复意见进行归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