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的公告(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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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我局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查处了一批案件,由于违法当事人不前来处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下列案件的当事人见公告后,速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处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龙岗段)7号、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35号、深圳市南山区关口路50号,电话:28922538、27750088、26087904)。如违法当事人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前来处理,我局将依法处理该批违法案件,并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逾期未处理案件法律文书一览表(20190809)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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