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港妈湾港区海星码头14泊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港妈湾港区海星码头1-4#泊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6668840 传真:0755-36668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港妈湾港区海星码头1-4#泊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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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