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取水口至蔚桥段)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增发改投【2019】9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现对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取水口至蔚桥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取水口至蔚桥段)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26395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020-8354524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正果镇、荔城街
四、项目概况: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泵站取水及供水规模65万m³/d(包含柯灯山水厂、荔城第二水厂、正果水厂及10%的水厂自用水量及管道漏损水量),工程总体系统方案为:自增江正果镇段广州湖心岛旅游风景区(汀塘村)上游约1200米处取水,设取水泵站加压送入柯灯山水厂(27万m³/d)取水泵站前池和荔城第二水厂(近期规模15万m³/d,远期规模30万m³/d)配水井,其中单独设置取水泵站加压送至正果水厂(2万m³/d)配水井,新建原水输水管线敷设路由为:自拟建新建取水泵站沿X261自北向南、自西向东敷设,至正果镇镇中心时,沿正果大道(S119)自北向南敷设至下扶罗村,过增江后至水厂取水泵站前池或配水井。
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进行取水口至蔚桥段建设招标。本标段项目概况为:工程范围从取水口至蔚桥,包含但不限于新建一座取水泵站规模为65万m³/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48.4万m³/d;铺设2根DN1800原水输水管约7810m;修建一条暗挖穿山隧道(6.0m×5.0m)约1860m;铺设1根焊接钢管(D1820×16)约8717m(其中明敷部分约4020m;明挖施工部分约3050m,埋深3.3m;顶管施工部分约1***7m,埋深5.0m);铺设焊接钢管D530×8(明挖施工,埋深2.0m)约2800m,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及配件,工程费用约54079.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106.43 万元,基本预备费约5667.18万元,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6852.6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进行取水口至蔚桥段建设招标。
2.1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优化,工程初步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3)工程施工范围:①取水工程(取水泵站新建工程,含土建、社区道路、站区围墙、外电);②原水输水工程;③隧道工程;④路面工程(包含沥青路面及砼路面的破除修复);⑤绿化工程(绿化破除及修复、树木迁移及栽植);⑥排水工程(现状排水沟拆除及重建)及管线保护;⑦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现场七通一平、场地土石方平整; ⑧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⑨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含红线范围内的高压电部分)、用气、通信并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保修、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2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基础上,进行项目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完工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3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勘察方案、达到国家规定深度的设计方案(建筑及工艺设计方案)及设计估算、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统称“投标设计文件”)。中标后,中标承包人进行详细勘察,并对投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后,编制初步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及初步设计概算(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报审稿,并交由发包人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评审。中标承包人根据经审查并取得合格书的施工图完成项目的采购、施工、验收等后,由招标人进行试运行(期限6个月),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试运营期间中标承包人需配合招标人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检测,且处理后的水质需达到招标人规定的水质标准,中标承包人负责完成后续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并将项目移交给招标人。
2.4本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期限6个月)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发包人;
2.5配合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计;
2.6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7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等。
3、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66852.6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304.43万元),预计发包价约人民币62711.38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54079.08 万元、工程勘察费约人民币1170.91万元、工程设计费约人民币1483.04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约人民币270.42万元(指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联合试运转费约人民币40.75万元、预备费约人民币5667.18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8 月 7 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8 月 13 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
2、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办理报名登记时,须企业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到现场核对。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①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企业IC卡编号)(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也要求其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管理,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有效期内、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报名时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②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副经理,要求如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成员方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能为同一人。
③专职安全员: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如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派出),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6、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6.1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或以上独立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注:(1)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县)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
(2)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5)投标人需承诺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自愿放弃参加市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6)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资格预审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行的点击路径。
7、投标人具有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函》和《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上述3者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中各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4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以本项目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预备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联合试运转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取自企业库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有效。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3950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它
1、本项目设计方案补偿,补偿方式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 8月
***:1.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